泰安符合这些条件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1日讯10月21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泰安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情况。泰安市大数据局数据管理科科长刘斌就申请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要求及程序回答了记者提问。
二是申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单位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数据工作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五是授权运营期限届满,市大数据局终止运营机构的公共数据使用权限★■■◆,并留存相关工作日志不少于6个月◆■★★。
三是市大数据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运营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
一是市大数据局根据社会主体或者公共数据资源提供单位的申请,发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公告★◆◆■★,明确授权方式、授权范围、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
三是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者数据安全事件。
对于运营期限将满■■◆◆★★,需要继续开展授权运营的,运营机构可在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向市大数据局重新申请授权运营。
四是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大数据局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授权运营协议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授权运营协议签订后,由市大数据局向运营机构发放数据授权证书★■★■。
二是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名单。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市大数据局会同相关公共数据资源提供单位,还会根据数据资源属性和场景需求,共同研究确定其余具体条件及技术要求★★■。
另外,《泰安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也明确了运营过程中的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